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

18) - 红包论

槟城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日前出席庆神宴会上一连而再的在大庭广众间出言揶揄马华指该党为 “Money Collection Agency”(收钱机构)及 “Mahu Cari Angpao”(要找红包)。 而让槟州马华联委会强烈不满林首长接二连三的在在公开场合出言羞辱马华“找红包”(Mahu Cari Angpao),决定发出律师信予林首长,要求赔偿名誉损失及道歉。然而,槟州马华通过法律途径向林首长讨回尊严现已成为事实,而预见的是林冠英是不会 就此妥协,所以告不告得入他则是另一回事。 针对这事件,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杨映波指出,若林冠英的有关言论是涉及公众利益,在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下,并没有抵触法律,惟胥视说词的来龙去脉才能做出定夺。 林首长的有关言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这风波最终将如何落幕还让我们拭目以待。但,这位首长的言论是否“得体”则也引起民众议论纷纷。 针 对这风波,其实到底是不是只有马华“要找红包”。其他的党真的那么“正”???(在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正”的意思吧!)。这问题才在脑袋里转,很快的就有 了答案。。。因为前几天才在某某餐厅内无意中听到两个生意人的说话,其中一人说道:“叫我支持他,投给他,我们都没有问他做了什么给我们, 现在,还要我每月再“支持“他, 比前政府还厉害。。。。”。听回来,到底这两个生意人说的又是何方党呢??? 相信只有做生意人才会体会到吧!!!!